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 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剑阁县下寺镇
- 规模: 新建步游道(森林步道)21公里,生态停车场4500平方米;改建通景路9.75公里,游客服务点1366平方米;建设生态厕所600平方米;配套风雨亭10个、生态桌凳30套、导视系统1套、数字化宣教系统1套、充电桩45套;整治沿线周边环境20300平方米
- 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适用于公开招标 )
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发 【 2025】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 【 2025】94号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
2.2建设地点: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汉阳镇、普安镇 。
2.3项目规模: 新建步游道 (森林步道)21公里,生态停车场4500平方米;改建通景路9.75公里,游客服务点1366平方米;建设生态厕所600平方米;配套风雨亭10个、生态桌凳 30套、导视系统1套、数字化宣教系统1套、充电桩 45套;整治沿线周边环境20300平方米 。
2.4 计划 工期: 540 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6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投资 6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解决。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业绩 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 工程 (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始登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2 月 2 4 日 0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0839-6601355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 185号
邮 编: 628300
联 系 人: 曹先生 (异议受理人)
电 话: 139801630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 13号1栋2单元10层1 004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 : 李奎
电 话: 028- 86277690
传 真: 028- 86277690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12 月 0 3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