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安居区发布时间:2025-09-16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 项目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
  • 规模: 挖方量约为:516703.23立方米,填方量约为:37619.64立方米
  • 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08

项目详情

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 -场平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 -场平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502-510904-04-01-37595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耀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耀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502-510904-04-01-375956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遂宁市安居区

2.2.建设规模: 挖方量约为: 516703.23立方米,填方量约为:37619.64立方米。

2.3.立项投资额: 18000万元。

2.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

2.6标段划分: 施工 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9 17 00 00 分至 2025年10月08日17时00分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遂宁市 ) (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报名结束时间为: 2025年10月08日17时00分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0 09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遂宁市耀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梧桐北路 150号

编: 629000

人: 何女士

话: 0825-852275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 378号7楼2号

编: 6 11830

人: 张女士

话: 028-8761699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5 09 1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