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名称: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 规模: 地上4层(面积3927.40平方米),地下1层(面积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3.4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 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2.2项目规模:地上4层(面积3927.40平方米),地下1层(面积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3.4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满足招标人条件要求的后续服务等 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0时3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开发改函【 20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开发改函【 202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 50号
2.2 项目规模: 地 上 4层(面积3927.40平方米),地下1层(面积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3.4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2.3 设计服务期限: 50 个日历天 +后期服务期 ;
2.4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 2950万元,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2.5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 ( 含概算编制 ) 、施工图设计 以 及 满足招标人条件要求的 后续服务等
2.6 标段划分: 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 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ggzyjy.sc.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9-3504872
投资主管部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0839-3264578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 院)
地 址: 广元市利州西路 三段 50号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异议受理人)
电 话: 0839-61617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高新区汇川街 166 号 1 栋 10 层 11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18908138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12 月 08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