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剑阁县普安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剑阁县普安镇
- 规模: 新建人行道350米,避雨棚6座,公厕一座,化粪池一个,安全护栏0.7公里,路灯39盏,新建道路3.5米宽,349米长,配套附属工程,搬迁压缩垃圾房一处,改造垃圾压缩站1栋面积330㎡,改造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处,配套环卫车、垃圾压缩机、喷淋除臭系统,冲刷系统、管网、安全指示牌、标识标牌等设施设备
- 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 2.2;项目规模:新建人行道350米,避雨棚6座,公厕一座,化粪池一个,安全护栏0.7公里,路灯39盏,新建道路3.5米宽,349米长,配套附属工程,搬迁压缩垃圾房一处,改造垃圾压缩站1栋面积330㎡,改造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处,配套环卫车、垃圾压缩机、喷淋除臭系统,冲刷系统、管网、安全指示牌、标识标牌等设施设备 ;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5
项目详情
剑阁县普安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剑发改发[ 202 3 ] 2 7 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 202 3 ] 2 7 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剑阁县 普安 镇
2.2 ; 项目规模: 新建人行道 350米,避雨棚6座,公厕一座,化粪池一个,安全护栏0.7公里,路灯39盏,新建道路3.5米宽,349米长,配套附属工程,搬迁压缩垃圾房一处,改造垃圾压缩站1栋面积330㎡,改造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处,配套环卫车、垃圾压缩机、喷淋除臭系统,冲刷系统、管网、安全指示牌、标识标牌等设施设备 。
2.3监理服务期: 项目开工至完工 +缺陷责任期 ;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
2.5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为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 公用工程 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 公用 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开始至 2025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 http://www.gyggzyjy.cn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6601355
地址: 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招 标 人: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剑阁县 普安 镇
邮 编: 6283 0 0
联 系 人: 袁先生 (异议受理)
电 话: 1398085709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 2 号 5 层 9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 先生
电 话: 1880833154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04 月 03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