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镇阡陌微庭·美居庭院经济集成行动双河镇阡陌微庭·美居庭院经济集成行动评标结果公示

宜宾市发布时间:2025-12-19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双河镇阡陌微庭·美居庭院经济集成行动
  • 项目地址: 长宁县双河镇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试点区域内,沿道路沿线两侧,发展100处微果园
  • 规模: 试点区域内,沿道路沿线两侧,发展100处微果园、100处微菜园、100处微田园。其中菜园、果园内新建3401m2生产便道,助力菜园、果园的生产活动;修缮、整治约5118m2微田园田埂道:对三微园临近的周边区域、堡坎边、步道旁、水塘边做环境优化提升,整治面积约19200m2。在环城路两侧,后江河沿线,大田村、犁头村、上西村、介湖村等试点区域,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安装太阳能路灯约370余盏。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概况: 试点区域内,沿道路沿线两侧,发展100处微果园、100处微菜园、100处微田园。其中菜园、果园内新建3401m2生产便道,助力菜园、果园的生产活动;修缮、整治约5118m2微田园田埂道:对三微园临近的周边区域、堡坎边、步道旁、水塘边做环境优化提升,整治面积约19200m2。在环城路两侧,后江河沿线,大田村、犁头村、上西村、介湖村等试点区域,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安装太阳能路灯约370余盏

项目详情

双河镇阡陌微庭·美居庭院经济集成行动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双河镇阡陌微庭·美居庭院经济集成行动双河镇阡陌微庭·美居庭院经济集成行动
项目业主 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9961522027
招标人 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电话 19961522027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547903386
开标地点 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二) 开标时间 2025-12-18 9:00:00
公示期 2025-12-20至2025-12-26 投标最高限价(元/%) 5343085.95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四川周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现行国家关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0日历天 5016293.58 5016293.58 0
第二名 四川嘉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现行国家关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0 5016293.58 5016293.58 0
第三名 四川成渝建设有限公司 符合现行国家关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0 5016293.58 5016293.58 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张恒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251201620170932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林 职称证 工-20161595 市政工程 中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游时国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251201520172049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牟廷富 职称证 32109884 市政工程 中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袁传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251201820190611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蔡世友 职称证 32031882 市政工程 中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宜宾市长宁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 2023年01月06日 2024年01月17日 双河镇合家村合龙村、龙头镇武宁寨村、梅硐镇马鞍村、硐底镇蟠龙山、硐底镇三合村、梅硐镇泽玛村、双河镇梨头村、双河镇前进村、梅硐镇马坪村、硐底镇龙溪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2968803.89 赵祝全
长宁国恒竹都水务有限公司 长宁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2024年07月24日 2024年10月24日 梅硐镇高简村:建设检查井及跌水井共66座污水收集管网 500m,污水消纳管网550m,拆除路面面层与地面面层,恢复路面、地面面层及基层;梅硐镇马鞍村:建设化粪池5座,检查井13座,污水收集管网150m,修复破损污水收集主管278.5m,拆除路面面层与地面面层,恢复路面、地面面层及基层;古河镇保民村:建设厌氧池、沉淀池共3座,检查井1座,污水收集管网480m,污水消纳管网1110m;双河镇大田村:建设四格式化粪池65座,污水收集管网1950m,检查井130座,拆除地面及恢复地面面层、基层;井江镇广济村:建设四格式化15座,污水收集管网450m,检查井30座,拆除地面及恢复地面面层、基层 1880769.48 袁传海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四川省长宁县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0976:132及138页,有人员名称,为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要求。 722833:投标文件暗标部分132页至140页,出现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人员名称,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49217:安全管理体系有人员名称第132页 101966:在投标文件第132、133、134页有人名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20条要求。 600220:132页出现了具体的人员名称 260976:132及138页,有人员名称,为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要求。 722833:投标文件暗标部分132页至140页,出现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人员名称,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49217:安全管理体系有人员名称第132页 101966:在投标文件第132、133、134页有人名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20条要求。 600220:132页出现了具体的人员名称 0
四川江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16293.58 5016293.58 0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接收异议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13547903386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314625285
行业主管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249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