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公告

岚皋县发布时间:2023-04-24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 概况: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的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AKTZ-2023009 项目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采购标的:2050000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4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 的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3年0 5 1 5 14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KTZ-2023009

项目名称: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05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50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500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2050000

1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2,050,000.00

2,0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6月底完成全部工作量(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2)《财政部环 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 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 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原紫阳县明华煤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证);

(3)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 )专项乙级及以上

(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 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 2 0 8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 04 25 日至 2023年 05 04 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 05 1 5 14 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 单位介绍信、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盖鲜章的扫描件 (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xj0126@126.com),并联系通知代理机构。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地址: 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联系方式: 15009150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岚皋县西三路 32号(神田路92号)

联系方式: 0915-251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波

电话: 15353933393

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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