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采购公告

旬阳市发布时间:2023-02-22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
  • 概况: 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ZDZC20230224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充电机采购标的:490000数量(单位):10(个)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DZC20230224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 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充电机

490000

10(个)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0

4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旬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提升项目计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下半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下半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proxy.ccgp-shaanxi.gov.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原色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58119289@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proxy.ccgp-shaanxi.gov.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移民 (脱贫)搬迁工程办公室

地址:旬阳 城关镇

联系方式: 1899258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旬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三楼 302室

联系方式: 15191530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1519153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