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范围: 合同包2(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942,35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2,355.00元
- 概况: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www.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 ; 项目编号:LTZB2023-CS1002 项目名称: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9,530.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67,175.1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7,175.1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环保工程施工采购标的: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城焕片区)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TZB2023-CS1002
项目名称: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09,530.18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1 包) ):
合同包预算金额: 667,175.18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67,175.1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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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元 ) |
最高限价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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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城焕片区) |
1( 项 ) |
详见采购文件 |
667,175.18 |
667,175.18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3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合同包 2(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 包) ):
合同包预算金额: 942,355.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42,35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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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元 ) |
最高限价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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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蒿汉片区) |
1( 项 ) |
详见采购文件 |
942,355.00 |
942,355.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3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1 包)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 (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51 号); ( 4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 ( 5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 185 号); ( 6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 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 ( 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 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 19 号; ( 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 2(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 包)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 (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51 号); ( 4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 ( 5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 185 号); ( 6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 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 ( 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 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 19 号; ( 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1 包) )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 1 )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 , 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9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企业为“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企业; ( 10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 2( 紫阳县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 包) )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 1 )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 , 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9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企业为“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企业; ( 10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 05 月 08 日 至 2023 年 05 月 12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 )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ak.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 2 )报名成功后须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 ltyxzb@163.com 邮箱在规定发售时间内未提供完整登记资料的,报名无效。
( 3 )下载文件: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 4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 服务指南 - 下载专区 ] 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 5 )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 、 4009980000 ;
( 6 )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 7 )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