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
- 概况: 项目编号:SXCQCGAK(2023)第16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47,143.1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647,143.1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47,143.14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建筑工程采购标的: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12
项目详情
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XCQ CGAK(2023)第16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647,143.1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647,143.1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647,143.1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47,143.14
|
3,647,143.1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岚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 2021 年或 2022 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任意税种)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
(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报名登记:(
1)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085436414@qq.com邮箱。(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13991511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曲江通泰左岸
709室
联系方式:
18292539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18292539108
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