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市发布时间:2023-02-22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
  • 概况: 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AKXY-XY2023-012. 项目名称: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2,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2,3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工程设计服务采购标的:勘察设计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6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KXY-XY2023-012.

项目名称: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42,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 74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42,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勘察设计

1( )

详见采购文件

742,300.00

742,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 (具体项目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旬阳市神平公路神河集镇过境段工程勘察设计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项目服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有效),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6)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proxy.ccgp-shaanxi.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 8号)405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 8号)405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223427798@qq.com,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备注的不予受理)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下载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 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旬阳市旬阳大道 54号

联系方式: 09157215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 6#1单元10-1

联系方式: 17772995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欢欢

电话: 1777299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