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剩余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留坝县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29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0-3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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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留坝县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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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1qupcsa8m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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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留坝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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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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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莹 |
联系电话 |
0916-88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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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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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五楼第六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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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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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拟定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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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管涛(陕 261131449558 ) |
37499639.10 |
210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9 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 年 10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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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 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 3 )相关证明材料; ( 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 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 B 座 5 楼 T33 ),电话: 0916-8881112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60742579@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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