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
- 规模: 主要是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具体为:米、面、油类,鲜肉及肉制品类,果蔬类,调料副食类,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所有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 范围: 规模:主要是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具体为:米、面、油类,鲜肉及肉制品类,果蔬类,调料副食类,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所有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2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连续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但最终以磋商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8磋商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3.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得转包、分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
SXHS-2025-1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榆林市,米脂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是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具体为:米、面、油类,鲜肉及肉制品类,果蔬类,调料副食类,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所有采购人要求的货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
3.2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连续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但最终以磋商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
3.8磋商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
3.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得转包、分包。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12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或送达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楼开标11室
七、其他
7.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7.2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3 发布公告的媒介:《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4 如投标单位未办理CA锁,请尽快在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处办理,以方便投标使用,咨询电话:0912-3452148;
7.5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腾讯视频会议):
(
1)供应商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手持现场需要核验资料(身份证原件除外)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完整送至代理机构或者邮寄,邮寄采用顺丰快递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接收到付邮件。供应商应保证在邮寄(自行送达)过程中资料不会出现破损的情况,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全部资料。
(
2)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冯工收,联系电话:1809803908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财务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联
系
人:宋瑶
电
话:
0912-621136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
E 区 16-2 号
联
系
人:冯晓娟
电
话:
18098039083
电子邮件:
10305674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