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
- 概况: 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XRSH-2025-1109 :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5,859.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5,859.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5,859.1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发光标志、铭牌采购标的: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SH-2025-1109
项目名称: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5,859.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5,859.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15,859.1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发光标志、铭牌 |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5,859.1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 68 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 15 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9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 5 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秦创原(榆阳)西安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效展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1月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