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神木市发布时间:2025-09-08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
  • 规模: 一、地块规划设计相关内容(一)平面范围地块位于神木市大柳塔何家塔工业集中区南外围,场地属于毛乌素沙漠南缘风成沙丘区,现状地势成西北高东南低,整体自然坡度为35-45
  • 范围: 规模:一、地块规划设计相关内容(一)平面范围地块位于神木市大柳塔何家塔工业集中区南外围,场地属于毛乌素沙漠南缘风成沙丘区,现状地势成西北高东南低,整体自然坡度为35-45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砂石料销售),具备按项目属地环保要求合规处置砂石的承包商; (2)投标人具有符合防尘要求的砂石储存场所(提供实景照片、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若为注册地在神木市境外企业,须在神木市境内具有符合防尘要求的砂石储存场所);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1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 SXRY-2025-02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资源 处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12 万元,招标人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地块规划设计相关内容 (一)平面范围 地块位于神木市大柳塔何家塔工业集中区南外 围, 场地属于毛乌素沙漠南缘风成沙丘区,现状地势成西北高东南低,整体自然坡度为 35-45°。 调查区控制点坐标及高程详见如下 :B01:X=4348911.57 1 Y=37436054.581 H=1224.024m . (二)竖 向控制高程与平整终了要求场地局部区域已进行了平整,靠近乡村道路附近的区域已低于整 平标高 (1106.00m),现状自然地面高程介于 1 102.04~1150.30m 之间,最大高差约 44.26m。 在进行砂石处置时,应依据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确保场地最终达到适宜后续使用或生态治 理的状态,如场地平整后坡度符合安全与排水 要求等。

二、 砂石土量评估及价格认定 (一)多余砂石土总量根据《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新农村项目土石方量计算报 告》《神木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处置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的 函》,地块范 围内估算剩余建筑用砂约 3.7 万立方米。

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机械、车辆、人员的安全责任、开采、运输、储存、环保、销售、 (上覆浮土剥离、堆放、运输、回填)等环节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且须符合建设、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招标人如发现中标单位有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现象有权立即纠正或责令整改,严重者进行处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 资源处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市大柳塔镇生油村梁界组建设新农村剩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 销售或砂石 料销售 ), 具备按项目属地环保要求合规处置砂石的 承包商;

2)投标人具有符合防尘要求的砂石储存场所(提供实景照片、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等相关资料 )(投标人若为注册地在神木市境外企业,须在神木市境内具有符合防尘要求的砂 石储存场所 );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 acc.mof.gov.cn/ )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 :提供 2020 1 1 日至今签订的类似业绩 1 (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 证明 );

5)未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 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1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

ttp://shixin.court.gov.cn/ )失信企业目录(提供未列 入失信企业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 位公章 ),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 为从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截止日前;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7)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黑名单);

8)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09 09 日 09 30 分到 2025 09 11 日 17 30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以现场确认和网上投标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投标人须在榆 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 ,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平台(陕西 http :// www . sxggzyjy . cn /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 易系统 -陕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 报名。获取文件的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a 法 定代表人获取招标 文件时需提交:网上报名投标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 加盖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以及所投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除外)的相 关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在榆林市开发区逸晟一品 8 号楼 1 单元 401 室确认投标。

b 被授权代表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网上报名投标回执单加盖 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 以及所投 标段

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除外)的相关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 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在榆林市开发区逸晟一品 8号楼 1单元401室认投标。

件售价: 500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09 12 日 09 30

递交方式: 榆林市开发区逸晟一品 8 号楼 1 单元 4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09 12 日 0 9 30

开标地点: 榆林市开发区逸晟一品 8 号楼 1 单元 401

七、其他

1、本次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最低投标限价:7.6 /m3 ) 。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发布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榆林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九楼

人:雷丽

话: 1348844076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科府邸东门向北 90

人: 康彩妮

话: 18220620826

电子邮件: 33361797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