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发布时间:2025-08-08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项目
  • 概况: 1.项目编号:AKSH2025-ZCS-058 2.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92776.40元 最高限价:3992776.40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项目,1项,技术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5

项目详情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08 20 11 0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AKSH2025-ZCS-058

2. 项目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项目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3992776.40

最高限价: 3992776.40

5. 采购需求: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项目 1 项,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6. 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0 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 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 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 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8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9 .拟派项目经理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3.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

5.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19 号;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 财办采〔 2020 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23 号);

7.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5 08 09 日至 2025 08 15 日上午 9 00-12 00 ,下午 14 00-17 00 (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

3. 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

备注: 1 )获取须知: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ak.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 2 )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 ( 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 8 栋二单元 801 室,邮箱: 365060958@qq.com) ,代理公司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为有效报名;未在规定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无效;( 3 )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 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5 )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4009980000 6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 陕西省政府采购 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08 20 11 00

2.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3.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 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 63

联 系 人: 刘钦西

联系方式: 186916944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 8 2 单元 801

联系方式: 1399151972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妮君

话: 13991519725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 08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