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等5镇街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和拆旧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招标公告

横山区发布时间:2025-06-18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等5镇街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和拆旧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 规模: 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等5镇街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和拆旧 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勘察设计;(002)拆旧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者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范围: 规模: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等5镇街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和拆旧 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勘察设计;(002)拆旧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者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等 5 镇街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和拆
旧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招标编号: SXZXZB - 2025 - 0011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 , 榆林市 , 横山县
一、招标条件
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等 5 镇街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和拆旧群
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96.28
万元, 招标人为 榆林市横山区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等 5 镇街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和拆旧
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 勘察设计 ; ( 002) 拆旧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 勘察设计 )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 ( 工程测量 ) 或者土地规划设计乙级 ( 含乙级 )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 )财务状况:提供本企业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 2024
年度);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
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须提供承诺书,并附在信用中国(陕西
榆林)网站承诺的网页截图;
7 )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投标时限内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报告
无需提供第六项信用承诺信息部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
( 002 拆旧群众房屋附着物清点勘测 )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须具备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
的相关证明;
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 ( 工程测量 ) 乙级 ( 含乙级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项目。
3 )财务状况:提供本企业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 2024
年度);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
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须提供承诺书,并附在信用中国(陕
西榆林)网站承诺的网页截图;
7 )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投标时限内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报告
无需提供第六项信用承诺信息部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06 19 09 00 分到 2025 06 25 17 00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
商大厦 A 10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06 30 09 00
递交方式: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商大厦 A 10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06 30 09 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商大厦 A 10
七、其他
7.1 已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报名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榆林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在工作时间内携带一份以下资料
a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以上
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原色印章在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榆商大厦 A 10 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一个投标人只能申请招标人同期公告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出现两个标段及以上
投标申请、投标文件的递交,则全视为无效。
7.3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榆林市横山区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横山区
联 系 人: 王成
电 话: 1303898999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商大厦 A 10
联 系 人: 吕利华
电 话: 15291295151
电子邮件: 9612445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