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榆林市发布时间:2023-04-13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
  • 规模: 第1包:第一运营分公司107台公车相关保险;第2包:第二运营分公司102台公车相关保险(除过15路24台车);第3包:第三运营分公司99台公车相关保险;第4包:第四运营分公司73台公车相关保险;第5包:易城通20台、15路24台、资产部备用公交车8台、修理厂施救车1台、公务小车17台,合计大车53台小车17台
  • 范围: 规模:第1包:第一运营分公司107台公车相关保险;第2包:第二运营分公司102台公车相关保险(除过15路24台车);第3包:第三运营分公司99台公车相关保险;第4包:第四运营分公司73台公车相关保险;第5包:易城通20台、15路24台、资产部备用公交车8台、修理厂施救车1台、公务小车17台,合计大车53台小车17台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1;(002)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2;(003)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3;(004)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4;(005)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1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1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此项现场须单独递交一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0

项目详情

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YRZB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 1包:第一运营分公司107台公车相关保险;第2包:第二运营分公司102台公车相关保险(除过15路24台车);第3包:第三运营分公司99台公车相关保险;第4包:第四运营分公司73台公车相关保险;第5包:易城通20台、15路24台、资产部备用公交车8台、修理厂施救车1台、公务小车17台,合计大车53台小车17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 1; (002)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 2; (003)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 3; (004)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 4; (005)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1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1 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 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www. ylcredit.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此项现场须单独递交一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2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www. ylcredit.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此项现场须单独递交一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3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www. ylcredit.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此项现场须单独递交一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4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www. ylcredit.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此项现场须单独递交一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车辆购置保险项目合同包5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视为同总公司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3)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6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www. ylcredit.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承诺书原件(此项现场须单独递交一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1、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0日18时00分(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8: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1)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原色印章);2)授权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原色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5 月 08 日   09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08日   09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3

七、其他

服务期 3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九、联系方式

人: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裕华路 5号

人:拓先生

话: 1303899433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优亿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 (东面电梯)10 楼

人:成镇

话: 15389121603

电子邮件: 35913934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