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榆阳区
- 规模: 包括新修基本农田94.75hm2;营造水土保持林307.84hm2(乔木林47.59hm2,灌木林260.25hm2);栽植经济林18.44hm2;新修生产道路1.70km;植物护坎1.5hm2;疏林地封禁978.92hm2;封禁告示牌2个、管护人员2名
- 范围: 2.1建设地点:榆阳区; 2.2工程规模:包括新修基本农田94.75hm2;营造水土保持林307.84hm2(乔木林47.59hm2,灌木林260.25hm2);栽植经济林18.44hm2;新修生产道路1.70km;植物护坎1.5hm2;疏林地封禁978.92hm2;封禁告示牌2个、管护人员2名 ; 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1标段罗硷片区):包括机修土坎梯田48.72hm2,栽植乔木林23.79hm2,栽植灌木林120.6hm2,栽植经济林13.17hm2,植物护坎0.75hm2,封禁标牌1个,管护人员1人,招标金额为2216200.00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榆林市水利局以榆政水发[2021]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阳区 ;
2.2 工程规模:包括新修基本农田94.75hm2;营造水土保持林307.84hm2(乔木林47.59hm2,灌木林260.25hm2);栽植经济林18.44hm2;新修生产道路1.70km;植物护坎1.5hm2;疏林地封禁978.92hm2;封禁告示牌2个、管护人员2名。
2.3 项目投资总额:4442900元;
2.4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1标段罗硷片区);标段编号:E6108023536a1ge9l4tj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2标段任家沟片区);标段编号:E6108023536a1ge9l4tj002;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1标段罗硷片区):包括机修土坎梯田48.72hm2,栽植乔木林23.79hm2,栽植灌木林120.6hm2,栽植经济林13.17hm2,植物护坎0.75hm2,封禁标牌1个,管护人员1人,招标金额为2216200.00元。 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2标段任家沟片区):包括机修土坎梯田46.03hm2,栽植乔木林23.8hm2,栽植灌木林139.65hm2,栽植经济林5.27hm2,植物护坎0.75hm2,新修生产道路1.7km,封禁标牌1个,管护人员1人,招标金额为2226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1标段罗硷片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无不良记录;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2标段任家沟片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无不良记录;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 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1标段罗硷片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榆阳区任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N2标段任家沟片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无效投标处理 。
3.4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至2021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责令停业;②财产被接管或冻结;③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④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招标人同期公告一个标段的投标申请,如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时,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所提出的投标申请均无效,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收取。
3.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
3.8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在投标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填报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 12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3年02月28日 12时00分 起至2023年03月05日 12时00分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3月21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众智大厦11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榆林市榆阳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榆阳区金沙路与恒安路交叉路口 | 地址: | 榆林高新区众智大厦11楼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白成伟 | 联系人: | 赵小燕 |
| 电话: | 13891278948 | 电话: | 13992277622 |
| 传真: | 传真: | 09123643232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619128524@QQ.COM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2609150104002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