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林市发布时间:2023-02-13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
  • 规模: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项目预算98.697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 3.拟任命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证明; 4.提供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近三年内(具体以截止开标时间推算)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项目预算98.697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 3.拟任命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证明; 4.提供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近三年内(具体以截止开标时间推算)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17

项目详情

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QAXD[2023 招]第 0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98.6971 万元, 招标人为 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项目预 算 98.697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高新区大数据中心(公益科研)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 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
3.拟任命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 格;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证明;
4.提供 2021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 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近三年内 (具体以截止开标时间推算) 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得列入信用 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 ) ;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 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00 时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 17:00 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 CA 锁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加盖公 章的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手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身 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到场的须手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陕 西秦安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亮馨大厦 A 座 902 室)获取磋商文件: 1)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 2)上述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 件一份。(以上证件如有清晰二维码可提供彩色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2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亮馨大厦 A 座 9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02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亮馨大厦 A 座 902 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创业大厦 13 楼
联 系 人: 雷先生
电 话: 0912-239980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秦安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亮馨大厦 A 座 902 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912-3721098
电子邮件: SXQAX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