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 规模: 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招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的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信用报告为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企业目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6、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范围: 规模: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招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的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信用报告为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企业目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6、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24
项目详情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
,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000000元,招标人为神木市气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招标日期前六个 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 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 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 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生成的带水印的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信用报告为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企业目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6、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是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报名回执单
(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xggzyjy.cn/
)报名)。a 由法人代表人到场的提交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b 由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交介绍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获取地点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 楼六层 B6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3 月 14 日 13 时 03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楼六层
B612(投标单位须将纸质版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前邮寄至代理公司指定地点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03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8 (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 法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市气象局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神木市气象局
地
址:
神木市气象一路
联
系
人:
艾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楼六层
B612
联
系
人:
高涛
电
话:
18691998073
电子邮件: 4467932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