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公寓项目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神木公寓项目资审
- 规模: 位于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和路以北,新秦大街以西,用地面积10887.30平方米,约合15.5亩,新建两座公寓和一座活动中心,公寓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活动中心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2072.02平方米
- 范围: 规模:位于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和路以北,新秦大街以西,用地面积10887.30平方米,约合15.5亩,新建两座公寓和一座活动中心,公寓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活动中心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2072.02平方米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公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公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标段名称:神木公寓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15
项目详情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
神木公寓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10000 万
元,
招标人为
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
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位于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和路以北,新秦大街以西,用地面积 10887.30 平方米,
约合 15.5 亩,新建两座公寓和一座活动中心,公寓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活动中心地上两层,
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 12072.02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公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公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标段名称:神木公寓项目:投标人须具
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证);拟派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 2022 年 6 月至今近期连续不少于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2 标段名称:神木公寓项目: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联
合体协议附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3 财务状况: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
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
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4 信誉要求: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投标申请
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投
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人员
目录。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3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法人领取资审文件时须提供并加盖企业印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榆林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获
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并加盖企业印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榆林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企业近半
年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获取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3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易迅大厦 B 座 4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2023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资格预审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2
评审办法:
资格预审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和谐广场南侧金控大厦九楼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9929101897
电子邮件:
1992910189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易迅大厦 B 座 401
联 系 人:
康经理
电 话:
18220620826
电子邮件:
1252059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