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一号煤矿主斜井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省发布时间:2025-09-22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芦村一号煤矿主斜井灾害治理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芦村一号煤矿主斜井井筒斜长1528m,自2012年开始建设以来,井筒在洛河组、直罗组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淋水情况,目前井筒涌水量约为115.2m3/h,其中主要出水位置为0-400m过洛河组井筒段,涌水量约为109m3/h ;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陕西扩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芦村一号煤矿主斜井灾害治理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100% 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 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芦村一号煤矿主斜井井筒斜长 1528m,自2012年开始建设以来,井筒在洛河组、直罗组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淋水情况,目前井筒涌水量约为115.2m3/h,其中主要出水位置为0-400m过洛河组井筒段,涌水量约为109m3/h。为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避免井筒受水害影响,芦村一号煤矿决定开展主斜井灾害治理工程

2 .2工期:1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3 . 3 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矿山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具有地质类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 需提供拟派项目 经理 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 6个月或 以上 社保证明材料 疗、养老保险均可

3.5 投标人须 提供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 3、2024 ,每年度一份) (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 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提供查询截图

3.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 投标人 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 9 22 日至 2025年 9 26 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份前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三号门面 DK3-D30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10 15 14 30

6. 2开标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6.3递交时需携带:法人参与的递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人参与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 · 延安市)》 同时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联系人 :贾琼

话: 0911-3545133

采购 代理机构: 陕西扩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三号门面 DK3-D301

人: 姜艳

话: 13892149136

电子邮件: 379805132@qq.com

监督部门: 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招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