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规模: 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现状初沉池增加设备改造为预缺氧池、氧化沟更换刚玉曝气器、池体清淤(提升泵池、初沉隔油池、氧化沟)、鼓风机房更换2台磁悬浮鼓风机、现状细格栅新增钢制一体化旋流沉砂池、提升泵池清淤、增装提升泵、高效沉淀池更换斜管,及设备更新补充过程中的必要管路及电气改造内容
- 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林高新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2工程规模: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现状初沉池增加设备改造为预缺氧池、氧化沟更换刚玉曝气器、池体清淤(提升泵池、初沉隔油池、氧化沟)、鼓风机房更换2台磁悬浮鼓风机、现状细格栅新增钢制一体化旋流沉砂池、提升泵池清淤、增装提升泵、高效沉淀池更换斜管,及设备更新补充过程中的必要管路及电气改造内容 ; 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9
项目详情
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
,榆林市,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6.407947万元,招标人为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高新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2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现状初沉池增加设备改造为预缺氧池
、氧化沟更换刚玉曝气器、池体清淤(提升泵池、初沉隔油池、氧化沟)、鼓风机房更换
2台磁悬浮鼓风机、现状细格栅新增钢制一体化旋流沉砂池、提升泵池清淤、增装提升泵、高效沉
淀池更换斜管,及设备更新补充过程中的必要管路及电气改造内容。具体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5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污水处理设施局部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更新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10)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信用榆林网站承诺截图。
(12)供应商基本信息及拟派往项目的建造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并可查询;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6
月
03
日
0
8
时
3
0分到2025年
06
月
09
日
1
8
时
00分
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确认,并携带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阳光商务大厦
8楼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06
月
23
日
09时 30 分
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6
月
23
日
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阳光商务大厦8楼
801办公室
;本项目
不
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06
月
23
日
09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
1
室
七、其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注:投标线下报名与网上报名缺一不可。(
1)平台报名: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供应商可到榆林市市民 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 0912-3515031、029-88661298 或 4006-369-888(陕 西 CA 联系电话);(
2
)所各投标企业严格按照市民大厦的统一规定,具体特殊情况咨询市民大厦物业办电话:
0912-351504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源大道闫庄则
联
系
人:
张林
电
话:
18991096523
电
子
邮
件:
35509767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乐见其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阳光商务大厦
8楼
联系人:高涛
电话:
0912-3830779
电子邮箱:
10644733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