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宁强县发布时间:2025-11-29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综合【2025】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汉源街道办七里坝村;

2.2 工程规模:新建集加工、展示、销售为一体的羌族非遗产品生产交易中心,新建标准化厂房12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4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4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70035412bb3tow2k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70035412bb3tow2k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投资约159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二期)南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2:投资约180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二期)北楼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认中标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申请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申请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4.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6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11-29 00:00起至2025-12-04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标段名称:宁强县羌族非遗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宁强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羌州南路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五楼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蔡工
电话: 0916-4221298 电话: 0916-8885914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