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药剂、设备零星配件和污泥干化处置服务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药剂设备零星配件和污泥干化处置服务等
- 规模: 采购污水处理药剂、机电设备配件、机电设备大修、在线设备配件、试剂及化验室药剂、格栅、污泥处置等内容
- 范围: 规模:采购污水处理药剂、机电设备配件、机电设备大修、在线设备配件、试剂及化验室药剂、格栅、污泥处置等内容 ; N1标段:药剂固体聚丙烯酰胺,最高限价:3024000.00元; N2标段:药剂液体复合碳源,最高限价:3024000.00元; N3标段:药剂液体聚合氯化铝,最高限价:1190000.00元; N4标段:药剂液体次氯酸钠、乙酸钠,最高限价:737840.00元; N5标段:在线设备配件、试剂、化验室药剂及机电设备,最高限价:843844.00万元; N6标段:机电设备配件,最高限价:1690230.80万元; N7标段:格栅,最高限价:3500000.00元; N8标段:污泥处置,最高限价:856992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 概况: 2025年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药剂、设备零星配件和污泥干化处置服务等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57.983480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污水处理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2
项目详情
2025年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药剂、设备零星配件和污泥干化处置服务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2025
年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药剂、设备零星配件和污泥干化处置服务等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257
.
983480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025
年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药剂、设备零星配件和污泥干化处置服务等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5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污水处理药剂
、机电设备配件、机电设备大修、在线设备配件、试剂及化验室药剂、格栅、污泥处置等内容
。
项目总投资
2257
.
983480
元。本项目共分为
8
个标段,其中
N1-
N7
标段为货物类,
N8
标段为服务类。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N1
标段:药剂固体聚丙烯酰胺,
最高限价
:
3024000.00
元;
N2
标段:药剂液体复合碳源,
最高限价
:
3024000.00
元;
N3
标段:
药剂液体聚合氯化铝
,
最高限价
:
1190000.00
元;
N4
标段:
药剂液体次氯酸钠、乙酸钠
,
最高限价
:
737840.00
元;
N5
标段:
在线设备配件、试剂、化验室药剂及机电设备
,
最高限价
:
843844.00
万元;
N6
标段:机电设备配件,
最高限价
:
1690230.80
万元;
N
7
标段:
格栅
,
最高限价
:
3500000.00
元;
N
8
标段:污泥处置,
最高限价
:
8569920.00
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001)
药剂固体聚丙烯酰胺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生产或供应本次
货物及服务
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均可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④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⑨
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02)
药剂液体复合碳源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生产或供应本次
货物及服务
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均可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④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⑨
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003)
药剂液体聚合氯化铝
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生产或供应本次
货物及服务
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均可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④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⑨
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004)
药剂液体次氯酸钠、乙酸钠
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生产或供应本次
货物及服务
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均可报名,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许可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
生产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代理商须提供
《危险化学品
经验
许可证》;
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⑤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⑩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005))
在线设备配件、试剂、化验室药剂及机电设备
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生产或供应本次
货物及服务
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均可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须提供
生成厂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⑤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⑩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00
6
)
机电设备配件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生产或供应本次
货物及服务
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均可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④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⑨
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00
7
)
格栅
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生产或供应本次
货物及服务
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均可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④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⑨
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0
08
)
污泥处置
的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①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供应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污泥处理或环保工程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⑤
提供
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⑩
提供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工程
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02
日,每天上午
09
: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8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
1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0912-3515031
、
029-88661298
或
4006-369-888
(陕西
CA
联系电话)。
2
、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
2021
〕
19
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
400-998-0000
。
4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只可报名一个标段。
4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
)
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具体操作步骤见招标文件须知。
5
、发布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党委办
监督组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榆林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林市榆阳河与榆溪河交汇处
联系人:
高雄
电
话:
1552995161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瀚海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
A
座
1415
室
联系人:
乔妮
电
话:
1519120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