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县城2023年排水防涝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泾阳县发布时间:2023-04-13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泾阳县县城2023年排水防涝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原点大道
  • 规模: 在原点大道(含)以南、中心街以北主要道路围合区域及泾河大道进行排涝防洪工程建设,包括原点大道、金柳北街、泾干大街、体育路、粮集路、东环路、兴隆大街、崇文大街、姚家巷、水电路、北当巷、泾河大道等城区道路
  • 范围: 2.1建设地点:原点大道、金柳北街、泾干大街、体育路、粮集路、东环路、兴隆大街、崇文大街、姚家巷、水电路、北当巷、泾河大道 ; 泾阳县县城2023年排水防涝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9
  • 开标时间: 2023-05-1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县县城2023年排水防涝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泾行审项字【20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原点大道、金柳北街、泾干大街、体育路、粮集路、东环路、兴隆大街、崇文大街、姚家巷、水电路、北当巷、泾河大道。

2.2 工程规模:在原点大道(含)以南、中心街以北主要道路围合区域及泾河大道进行排涝防洪工程建设,包括原点大道、金柳北街、泾干大街、体育路、粮集路、东环路、兴隆大街、崇文大街、姚家巷、水电路、北当巷、泾河大道等城区道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约41373.77万元(本次初步设计招标估算额约120万元);

2.4 服务期:40日历天;

2.5 标段名称:泾阳县县城2023年排水防涝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标段编号:E61042335161atesmspd001;标段类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6 招标范围: 泾阳县县城2023年排水防涝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与【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4投标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投标确认时间

请于2023年04月13日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19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请于2023年04月13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9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时3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书为sxt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10.2 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10.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

10.4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与招标文件相匹配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版本号:7.8.2007.2510),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10.5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开标现场无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SXT格式)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10.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 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 )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7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9- 36222106

招标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33330819

监督单位: 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9-3622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