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项

宝鸡市发布时间:2023-04-06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项
  • 规模: 治理河道长度1.24km,新建左岸护岸1.24km,右岸护岸1.24km等
  • 范围: 规模:治理河道长度1.24km,新建左岸护岸1.24km,右岸护岸1.24km等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002)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003)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Ⅲ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2年度企业年检合格报告);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3)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务合同关系,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注: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 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且招投标过程中不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7)企业及项目经理近年(2020年01月至今)各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及“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 (8)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核备;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有失信记录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9)拟派本招标工程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且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0)提供2022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最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只参与其中一个合同包的投标活动承诺书; (002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的资格要求相同; (003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Ⅲ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的资格要求相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3

项目详情

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TSZ-ZB-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眉县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治理河道长度 1.24km,新建左岸护岸 1.24km,右岸护岸 1.24km 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 (002)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 (003)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Ⅲ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2年度企业年检合格报告);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3)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务合同关系,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注: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

息在 “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5) 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 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且招投标过程中不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7)企业及项目经理近年(2020 年01月至今)各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 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及“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

(8)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核 备;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有失信记录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9)拟派本招标工程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且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0)提供2022 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最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只参与其中一个合同包的投标活动承诺书;

(002 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的资格要求相同;

(003 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Ⅲ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宝鸡市眉县东沙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的资格要求相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项目经理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介绍信,以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陕西天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施工标项文件费 2000 元,售后不退;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见招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http: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 http://bjjy.jjrj.com.cn:8009/Share/Main/Index》及《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眉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县河务工作站

地 址:眉县首善街道昌隆路北口 1-5 号

联 系 人:刘 工

电 话:0917-5555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天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和谐路(高新四路)万润国际广场 A 座 2 单元 905 室

联 系 人: 贾 工

电 话: 0917-2760000

电子邮件: shanxitianshunz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