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泵站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勉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泵站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15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17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勉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泵站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 |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p61xxrck7001 | ||
| 招标人名称 | 勉县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何伟 | 联系电话 | 0916-2102446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10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工期 |
| 陕西聚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费率:99.66% 设计费费率:1.79% | 陈律 陕1612024202501887 | 180日历天 |
| 汉水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费率:99.92% 设计费费率:1.69% | 赵剑波 陕1612005200800983 | 180日历天 |
| 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费率:99.47% 设计费费率:1.86% | 张安民 陕 1612014201409391 | 180日历天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151号8层,电话:0916-2102446,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8918813@qq.com |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