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N1房建施工标段)项目定边县彭滩养护中心劳务分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省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国道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N1房建施工标段项目定边县彭滩养护中心劳务分包
  • 规模: 本项目劳务分包范围涵盖定边县彭滩养护中心综合用房、附属用房、作业用房、机械库、消防水池、物资储备库、料棚等全部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和初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3372.7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49.67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为砌体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2层
  • 范围: 规模:本项目劳务分包范围涵盖定边县彭滩养护中心综合用房、附属用房、作业用房、机械库、消防水池、物资储备库、料棚等全部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和初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3372.7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49.67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为砌体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2层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N1房建施工标段)项目定边县彭滩养护中心劳务分包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道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N1房建施工标段)项目定边县彭滩养护中心劳务分包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项目详情

国道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 (N1房建施工标段) 项目定边县彭滩养护中 心劳务分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SDX-ZB-F-25(028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 12 0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 (包)[001]国道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N1 房建施工标段 )项 目定边县彭滩养护 中心劳务分包采购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榆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93.052992 万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 报价: 795.586011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普拉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96.779362 万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榆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 (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 (陕西普拉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榆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陕西普拉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榆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陕西普拉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活动的投 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 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4.1 送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源大道皓海大厦六楼 626 室

4.2 联系方式:17729283777

三、其他

榆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期:满足招标人需求;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期:满足招标人需求;陕西普拉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期:满足招标人需 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人:榆林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 道榆林学苑大厦西楼

人:苏郡强

话: 1309828055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源大道皓海大厦六楼 626

人: 马壮、党艳红、王卉

话: 17729283777

电子邮件: 3480321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