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排洪渠污水排放点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陕西省发布时间:2025-11-27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排洪渠污水排放点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段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排洪渠污水排放点位综合治理工程( EPC总承包)及监理

标段名称

中心城区排洪渠污水排放点位综合治理工程 监理 标段

标段 编号

E6107003541gbjtocof2002

招标人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锦鑫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李永涛

联系电话

0916-2613598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 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兴勃

61012489

525760.40元

180日历天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致义

61006496

513811.30元

180日历天

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龙晓君

51012211

554438.24元

18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30日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天汉文化产业园A6-A7号楼二楼D-07李工处,电话:0916-2613598。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07573555@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