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镇安县发布时间:2025-05-30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镇安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 规模: 本项目镇安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含X307镇安县月河镇(东川段)段公路、X308镇安县达仁镇段公路、Y214达仁镇象元、农光段公路、Y202龙池段、七里峡段公路、Y303大坪镇张家坪段公路、Y305米粮镇七里峡段公路、Y302永乐街道办青槐路段公路共计7条公路,实施里程共计28km,其中四级公路27km,三级公路1km。总投资约1128.83万元,本次为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实际招标投资为1109.5万元。; 2.3项目投资总额:11288300元; 2.4标段划分
  • 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镇安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含X307镇安县月河镇(东川段)段公路、X308镇安县达仁镇段公路、Y214达仁镇象元、农光段公路、Y202龙池段、七里峡段公路、Y303大坪镇张家坪段公路、Y305米粮镇七里峡段公路、Y302永乐街道办青槐路段公路共计7条公路,实施里程共计28km,其中四级公路27km,三级公路1km。总投资约1128.83万元,本次为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实际招标投资为1109.5万元。; 2.3项目投资总额:11288300元; 2.4标段划分

项目详情

镇安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镇安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人为镇安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于2025年5月29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施工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分别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推荐结果

1

陕西商洛利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9583350.89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陕西金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9585138.45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587782.26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

业 绩

1

陕西商洛利丰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

江宇

建造师证书编号:

陕261222266932

工程师职称证:1323967

镇安县2023年新增省道养护工程

2

陕西金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白东

造师证书编号:

陕1612024202501119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0076328

唐山市2022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3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王凤

建造师证书编号:

陕261141555696

工程师职称证:1305878

勉县新增国省道及农村养护工程X102汉土路(汉中至武侯镇土关铺村段K35+190~K37+150)

项目总工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项目总工

资格证书

业 绩

1

陕西商洛利丰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

薛绘新

工程师职称证:1388214

镇安县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2

陕西金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李军锋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0098192

唐山市2022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3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李兵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0125734

礼泉县2023年新增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企业业绩

序号

投标单位

业 绩

1

陕西商洛利丰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

镇安县2023年新增省道养护工程

2

陕西金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唐山市2022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3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礼泉县2023年新增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序号

投标单位

工 期

质 量

安全目标

1

陕西商洛利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45日历天

合格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5日历天

合格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陕西金路交通发展限公司

45日历天

合格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镇安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认真处理。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4日。

招标人:镇安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