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齐齐哈尔机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XBMH2023-085 2.3项目建设地点:齐齐哈尔机场 2.4招标范围:齐齐哈尔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监理,包含场道工程(含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道面工程)、排水工程、服务车道、巡场路及消防通道、飞行区围界、飞行区消防工程,助航灯光及飞行区供电工程,新建航站楼弱电控制系统(含离港系统),新建航站楼工艺设备(含服务设施和航站楼智能机器人,不含海关和边检设备),老航站楼的弱电工程,空管工程,货运设备,道口安检及防爆设备,道口车底检查设备,飞机预制冷工程等所有民航专业工程的监理
项目详情
| 招标项目名称 | 齐齐哈尔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监理 | ||||||||||||||
| 招标项目编号 | G6101003506g1dqHhtjw | ||||||||||||||
| 标段名称 | 齐齐哈尔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监理 | ||||||||||||||
| 标段编号 | G6101003506g1dqHhtjw001 | ||||||||||||||
| 招标人名称 | 齐齐哈尔机场改扩建工程领导小组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姓名 | 山建刚 | 联系电话 | 18740448801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4月1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评标情况 | 第一名: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20596643A;投标报价:3190606.00元;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杨易霖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证书编号61004357;总得分:92.37 。 第二名: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63338W;投标报价:3460000.00元;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胡红伟、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00191903;总得分:85.17 。 第三名:北京航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AU4Y8A;投标报价:3851133.00元;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樊建利、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证书编号:00661634;总得分:79.21。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190606.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
| 2 | 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3460000.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
| 3 | 北京航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851133.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 1 | 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杨易霖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 61004357 | / | ||||||||||
| 2 | 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胡红伟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00191903 | / | ||||||||||
| 3 | 北京航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樊建利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 00661634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 ||||||||||||||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期: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3日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4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4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