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老旧小区五期江北片区和平路火花小区等6个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陕西省发布时间:2025-12-08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勉县老旧小区五期江北片区和平路火花小区等6个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勉县老旧小区五期江北片区和平路火花小区等 6个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2次

标段编号

E6107003541l1m4mhwfv001

招标人名称

勉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丁女士

联系电话

0916-2693691

开标时间

202 5 1 2 05 14 30

开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入围 中标候选人 (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总监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投标总价(元)

工期

志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王丹丹

61009935

280125.00

240日历天

振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孙洪涛

61012407

288840.0 0

240日历天

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刘刚

61008116

292575.00

24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1 2 09

公示结束时间

202 5 1 2 11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楼二单元22层 丁女士 处,电话: 0916-2693691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25587485@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