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泾河南路(泾河南路-家具城九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泾河新城泾河南路泾河南路家具城九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泾河新城泾河南路(泾河南路-家具城九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 |||
| 标段编号 | E61120635093fux45p4o001 | |||
| 招标人名称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腾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名称 | 李煜东 | 联系电话 | 029-68910465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4月4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4 | |
| 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 第1名 | 陕西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黎勇 陕261171808989 | 2736.734684 | |
| 第2名 | 陕西中交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刘倩 陕1612017201818729 | 2750.41788 | |
| 第3名 |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方晓明 11003219 | 2758.744107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4月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4月7日 | |
| 1、公示期: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 相关证明材料; 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中腾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68910465。 |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