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老旧小区五期陕硬家属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个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勉县老旧小区五期陕硬家属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个标段
项目详情
勉县老旧小区五期陕硬家属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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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勉县老旧小区五期陕硬家属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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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w7saqn3ij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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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勉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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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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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丁女士 |
联系电话 |
0916-269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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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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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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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拟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费率 (%)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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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陕西呈达旭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何亮 陕 261141555722 |
建安工程费费率: 99.94 %, 设计费费率 2.08 %; |
24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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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段青峰 陕 1612017201820440 |
建安工程费费率: 99.93 %, 设计费费率 2.11 %; |
24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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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周毛 陕 261202129892 |
建安工程费费率: 99.96 %, 设计费费率 2.07 %; |
24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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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4 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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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 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 3 )相关证明材料; ( 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 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 11# 楼二单元 22 层丁女士处,电话: 0916-2693691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25587485@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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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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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老旧小区五期陕硬家属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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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勉县老旧小区五期陕硬家属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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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w7saqn3ij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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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勉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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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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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丁女士 |
联系电话 |
0916-269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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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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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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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拟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费率 (%)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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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汉中万鑫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元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吴泓君 陕 261181906269 |
建安工程费费率: 98.50 %, 设计费费率 2.10 %; |
24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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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陕西轩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赵涛 陕 261202125428 |
建安工程费费率: 99.50 %, 设计费费率 2.00 %; |
24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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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恒基晟业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明图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李道君 陕 261161799991 |
建安工程费费率: 99.80 %, 设计费费率 2.30 %; |
24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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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4 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 年 10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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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 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 3 )相关证明材料; ( 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 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 11# 楼二单元 22 层丁女士处,电话: 0916-2693691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25587485@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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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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