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东延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台区发布时间:2025-09-03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东延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ZTY-GK-20250704)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0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东延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驰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57.58656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56.37189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57.05227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驰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芳妮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161796341;

中标候选人(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杨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川2512016201704141;

中标候选人(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倩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22226123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驰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驰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提出异议的要求: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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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金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铁一中路2号院

联系人:王继波

电话:0917-34656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座801室

联系人:杨永波

电话:18891777625

电子邮件:4201332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