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详情
标段名称
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
4
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标段编号
E6107003541pwdcujy3s001
招标人名称
南郑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温丽妮
联系电话
0916-8897702
开标时间
2025
年
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建筑安装工程费
费率
工程设计费
费率
工期
牵头人:四川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员: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97.98%
1.97%
240
日历天
牵头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
员:陕西丰宇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7.9%
2.02%
240
日历天
中广润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97.88%
2.05%
240
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年
7
月
17
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
年
7
月
19
日
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温丽妮处,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209672565@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