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 规模: 拟建污水管线起点位于污水处理厂进水井(厂区西大门右侧),终点位于国道G342杜水河大桥东南侧(新建污水厂进水井),管道采用Ⅲ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N1000
- 范围: 规模:拟建污水管线起点位于污水处理厂进水井(厂区西大门右侧),终点位于国道G342杜水河大桥东南侧(新建污水厂进水井),管道采用Ⅲ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N1000 ; 厂区内三个单体构筑物、污水管道明挖段、W8双向顶进井四周的旋喷桩支护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2024年09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5、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0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各一项,(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标结果网查截图为准),业绩需真实有效; 6、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有失信记录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指2022年09月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项目详情
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SC-2026-1031)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1 月 0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室外管网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7.286199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6.112565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7.474351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吕伟峰注册二级建造师陕 261141558656;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攀注册一级建造师陕1612014201409374;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艳鸽注册一级建造师 陕161200720171761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6 年01 月 04 日-2026 年01 月 06 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麟游县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九成宫镇杜阳路 36 号
联 系 人:刘遥
电 话:0917-7962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顺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55 号院 7 幢(华厦悦世界)2 座 8 层03 号
联 系 人: 梁帆
电 话: 18966500712
电子邮件: 9950941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