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陕西省发布时间:2025-11-14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汉台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详情

标段 名称

汉台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

E61070035418ke6wie37001

招标人名称

汉中市汉台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华正大地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916- 8815855

开标时间

202 5 11 13 10 00

开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入围 中标候选人 (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 项目经理 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 ( )

工期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韬

1612016201614889

47064433.73

540日历天

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张晓辉

1362019202100126

47131139.59

540日历天

陕西欣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宁波

261171805283

47203151.33

540日历天

陕西国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辛磊

261131677959

47120184.65

540日历天

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奎

261151671709

47190256.97

54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1 1 14

公示结束时间

202 5 1 1 16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一环盛世国际2号楼80 1室吴先生 处,电话: 0916-8815855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536766259@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