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宁强县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强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宁强县 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标段名称

宁强县 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施工

标段编号

E6107003541t6a744kom001

招标人名称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向东

联系电话

0916-8890880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 价(元)

工期

威尔森(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郭萌

261151678478

3944529.81

140日历天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蒋欣

1612018202003269

3949372.40

140日历天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张岩

1132015201517111

3947697.27

14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1月11日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4c401,电话:0916-8890880,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8778462@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