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香溪洞风景区道路(金川二组路口至陈家沟)改建工程(含金川二组路口至香溪文化广场南门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安康香溪洞风景区道路金川二组路口至陈家沟改建工程含香溪文化广场南门段
- 项目地址: 新城街道办事处
- 规模: 该项目主线、支线总长8.3公里。其中主线金川二组路口至香溪文化广场南门段起点位于新城办金川二组(香溪大道金城首府小区入口),途径变电站,终点位于香溪文化广场南门,路线长1.6公里;主线香溪文化广场南门至陈家沟段起点位于香溪文化广场南门,途径头天门、天门、望江楼、地震台,终点位于陈家沟口(南环干道安康市市场监管局西侧),路线长5.97公里;支线1起点位于香溪文化广场西侧路口接换乘干道,终点接主线K1+384处,路线长0.13公里;支线2起点接主线K3+530处,终点位于香溪洞景区南门接已改造完成的牛岭至程东道路,路线长0.6公里; 2.3项目投资总额:16500000元; 2.4标段划分
- 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城街道办事处;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主线、支线总长8.3公里
项目详情
安康香溪洞风景区道路(金川二组路口至陈家沟)改建工程(含金川二组路口至香溪文化广场南门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完成了项目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的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及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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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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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宏盛昌建设有限公司 |
14742055.32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120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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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754306.86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120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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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785272.29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120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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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个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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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宏盛昌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翠翠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1G03090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232311905 |
平利县百朝公路K31+200-K39+800段路基路面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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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24石泉县城至云雾山公路路面改建工程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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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中池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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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郭祥稳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3G02577 |
宁陕县2021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两岔河至东庙沟 公路(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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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县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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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刘李娃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9G02782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121335076 |
洋县纸坊办道路水毁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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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白水江镇大河底下至何家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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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李新贵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2G03161 |
洋县纸坊办道路水毁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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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白水江镇梁家湾村琵琶寺至老庄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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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高科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7G00783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161793634 |
秦都区将相至小秩(将相至天阁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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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风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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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史喜华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8G07147 |
秦都区将相至小秩(将相至天阁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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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风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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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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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中宏盛昌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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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明细 |
1 |
X224石泉县城至云雾山公路路面改建工程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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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泉县城关镇草池湾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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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利县百朝公路K31+200-K39+800段路基路面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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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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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明细 |
1 |
洋县纸坊办道路水毁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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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略阳县白水江镇大河底下至何家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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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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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明细 |
1 |
秦都区将相至小秩(将相至天阁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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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凤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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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5、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2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领11号,2013年9月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电话: 0915-3202257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电话:0915-3220051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