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光纤监测灾害报警系统试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光纤监测灾害报警系统试点工程
- 项目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
- 规模: 2025年高速公路光纤监测灾害报警系统试点工程已列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养护调整计划(陕交控函(2025)461号),计划金额940万元。根据施工图设计情况,本工程涉及3个路段分公司,主要包括试验段建设和试点段建设两部分内容。其中试验段在商漫分公司、汉宁分公司、宝川分公司路段实施,试点段在商漫分公司实施。; 2.3项目投资总额:9400000元; 2.4标段划分
- 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2工程规模:2025年高速公路光纤监测灾害报警系统试点工程已列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养护调整计划(陕交控函(2025)461号),计划金额940万元
项目详情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光纤监测灾害报警系统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已完成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研究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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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元) |
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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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SG11-2025 |
陕西交通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6977520.64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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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路交通工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6994714.8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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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7000413.5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3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或陕西省公路局工程管理处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在异议,异议信函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处理。
监督部门:陕西省公路局
电 话:029-88408515
招 标 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电 话:029-8930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