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 Y205 祁坪至王坪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阳县发布时间:2025-12-19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山阳县Y205祁坪至王坪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山阳县十里铺街道祁家坪村
  • 规模: 项目路线全长32公里,水毁修复路段累计长度2.674公里,按照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进行修复,路基宽度5.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路基及路基防护、路面、安防等工程等,项目预算投资527.7734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463.5288万元。; 2.3项目投资总额:5277734元; 2.4标段划分
  • 范围: 2.1建设地点:山阳县十里铺街道祁家坪村、花古墓村、王庄村、磨沟里村、红土岭村、磨沟口村、高一社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32公里,水毁修复路段累计长度2.674公里,按照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进行修复,路基宽度5.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路基及路基防护、路面、安防等工程等,项目预算投资527.7734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463.5288万元。; 2.3项目投资总额:5277734元; 2.4标段划分 ; 修复路基及路基防护、路面、安防等工程等,具体

项目详情

山阳县Y205祁坪至王坪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阳县Y205祁坪至王坪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山阳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12月18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施工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主要信息分别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分别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推荐结果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246484.0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244218.0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森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249780.00

项目经理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

业绩

1

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晶

陕261060912503

宁强县宁强至黎坪(宁强至铁锁关段)公路改建工程-LM标段

2

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刘飞

陕261121338282

巴青县人民政府的巴青县特色(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园附属道路建设项目

3

森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郝鹏飞

蒙215060805645

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局额尔古纳市恩和林场至建设生产队公路二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总工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项目总工

资格证书

业绩

1

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新科

1360115

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桥涵修复养护、预防性养护工程SG2标段

2

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谢文利

1320024

泾阳县兴隆镇兴太路建设工程

3

森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郝文亮

190609000020142

S314线商都至五台河二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企业业绩

序号

投标单位

业绩

1

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宁强县宁强至黎坪(宁强至铁锁关段)公路改建工程-LM标
  2. 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桥涵修复养护、预防性养护工程SG2标段

2

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巴青县人民政府的巴青县特色(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园附属道路建设项目

3

森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S314线商都至五台河二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序号

投标单位

工期

质量

安全目标

1

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0日历天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50日历天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森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0日历天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否决依据

否决原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山阳县公路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和山阳县公路工程招标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914-832162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认真处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山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