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汾平高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省发布时间:2025-12-11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汾平高速设计施工总承包
  • 范围: 山西汾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路段开展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建设任务包括智慧站点、“一张网”出行服务、智慧服务区、基础设施监测预警、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应急指挥智能调度及数字底座等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主要工作内容:(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总体建设方案批复内容完成技术设计优化;完成详勘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报批配合,以及施工及交(竣)工验收配合、中央奖补资金申报配合等相关服务工作;(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施工图设计及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中央奖补资金申报配合等工作 ; 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5-12-11 19:30:37

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汾平高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2025-3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M1401000155101497001)已由 山西汾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业主)同意 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 招标文件已由省交通厅完成审查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中央奖补资金 招标人为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汾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路段开展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建设任务包括智慧站点、 “一张网”出行服务、智慧服务区、基础设施监测预警、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应急指挥智能调度及数字底座等。

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围绕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机制体制创新四个方面,重点开展 5项一体化任务、10项示范性任务及数字底座、 标准规范等 4项支撑性任务,通过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融合进一步推动交通数字应用场景规模化应用,重点构建重载交通高效运行体系、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监测预警体系、路警联动协同共治体系,着力打造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区,根据《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汾平高速建设部分主要工作内容涵盖智慧站点、“一张网“出行服务、智慧服务区、基础设施监测预警、路网运行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调度、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底座及体制机制 创新等。

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总体建设方案批复内容完成技术设计优化;完成详勘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报批配合,以及施工及交(竣)工验收配合、 中央奖补资金申报 配合等相关服务工作;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及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中央奖补资金申报 配合 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7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 1 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工程施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应分别满足上述条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 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 1。 投标人成立不足 1年的,应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近 5年内(2 020年1 2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施工图 设计批复时间 为准) 至少 完成过 1项 高速公路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类项目或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2) 投标人 5年内( 2020年12月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过 1项 高速公路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类项目施工业绩或 高速公路 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 1.如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以上内容, 分别 予以认定。

2 .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累计满足上述条件。

3.5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 中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作为项目经理,近 5年内( 2020年 1 2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过 1项 高速公路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类项目施工业绩或 高速公路 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须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证书 并在有效期内 ,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作为设计负责人,近 5年内( 2020年 1 2 1日 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之日,以施工图设计 批复 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过 1项 高速公路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类项目或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3)施 工负责人: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 专业) ,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 持有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作为项目经理或 施工负责人,近 5年内(2020年 1 2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过 1项 高速公路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类项目施工业绩或 高速公路 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4)施工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持有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近 5年内(2020年1 2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过 1项 高速公路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类项目施工业绩或 高速公路 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5 专职安全员: 持有交通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且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 各成员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

②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 2022年1 2 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书面承诺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 2 1日至今) 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 2 1日至今 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 与本项目 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间 ):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7.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5 投标人 不得是 本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总体建设方案编制单位、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单 、代建单位、监理单位 绩效评价单位 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12 11 20:00至 2025 1 2 16 20: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jcebid.com)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注: 1 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 如需办理 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 时间: 2026年2月10日9:30 ,投标人应使 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 jt 2.jcebid.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 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 jt 2.jcebid.com/)。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6年2月10日9:30

6.2 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 jt 2.jcebid.com/)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 “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 jt 2.jcebid.com/)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晋萍、王建红、许晶、冀丽丽、刘慧

电话: 0351-7285300、18835178391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悦达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尚悦路1号

话:0351-4663127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悦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世纪大道 2号

联系人:王立成

电话: 18066124363

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 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

联系人:李晋萍、王建红、许晶、冀丽丽、刘慧

电话: 0351-7285300、18835178391

电子邮件: haitongzdd@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