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其它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定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其它
- 项目地址: 平定县锁簧镇
- 规模: 对锁簧镇、柏井镇、巨城镇、张庄镇、东回镇、石门口乡、岔口乡7个乡镇的15个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包括: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
- 范围: 平定县锁簧镇、柏井镇、巨城镇、张庄镇、东回镇、石门口乡、岔口乡7个乡镇的15个村 ; 1)污水治理: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 ;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 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2)本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通过对锁簧镇、柏井镇、巨城镇、张庄镇、东回镇、石门口乡,岔口乡7个乡镇的15个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包括: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4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19 15:50:46
|
平定县
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2024GC01
0048
)
1.
招标条件
平定县
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
,
项
目由平定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
平发改农
〔
2023
〕第
218
号、平发改农
〔
2024
〕
7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定
县农业
农村局
,
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申请
上级资金
。
项
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
现
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
址
:
平
定县锁簧镇、柏井镇、巨城镇、张庄镇、东回镇、石门口乡、岔口乡
7
个乡镇的
15
个村。
2.2
建设规模:对锁簧镇、柏井镇、巨城镇、张庄
镇、东回镇、石门口乡、岔口乡
7
个
乡镇的
15
个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包括:污水
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具体建
设内容如下
:
(
1
)污水治理: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及污水处
理工程。污水管网共铺设
HDPE
排水管
DN300 17516m
、
DN200 26672m
、
UPVC
排水管
DN100 25986m
, 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9
处。
(
2
)村容村貌提升:道路硬化
4420
㎡及安装路灯
127
盏。
2.3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
承包(
EPC
)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
标准、规范、工程
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等实
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1
)本工程设计范围: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
成施工图设计;
(
2
)本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通过对锁簧镇、柏井
镇、巨城镇、张庄镇、东回镇、
石门口乡
,
岔口乡
7
个乡镇的
15
个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包括:污水治理、村
容村
貌提升工程。具体如
下:
(1)
污水治理
:
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管网共
铺设
HDPE
管
DN300 17516m
、
DN200 26672m
、
UPVC
排水管
DN100 25986m
,设置污水处
理设施
9
处。
(2)
村容村貌提升:道路硬化
4420
㎡及安装路灯
127
盏。
(
3
)上述工程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及
联调联试等,直至达到交付使用。
2.4
计划工期:总工
期要求:
1
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
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并
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
理体系和
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
险承担能力。
(
1
)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
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
上资质。
(
2
)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
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
及以上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
格要求:
(
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应当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
人。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资格要求:
(
1
)拟派设计负责
人应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
水)
执业资格
。
(
2
)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
)
。
3.4
联合体形式投
标
1
、本次招
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达到前
述资质标准。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
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
提交招标人;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
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
各方承担的响应
责任;
6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
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
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
、联合体的牵头
方代表为
施工
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
行和接受本工程款
的支付。
3.5
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开 展 执 业 活 动 。 省 内 企 业 在 山 西 省 智 慧 建 筑 管 理 服 务 信 息 平 台
(https://zjt.shanxi.gov.cn/SXJGPublic/)
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单
位不予接受。
3.6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失信被执
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补
2
约定
。
对
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
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
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
联
合体中有一个或
一个
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
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
,
请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18
时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
18
时
(
北京
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
间
(
投标截止
时间
,
下
同
)
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
山西省
•
阳泉市
)
(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
台名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网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
台
(
山西省
•
阳泉市
)
》
上发布。
8.
监督单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平定
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
0353-61883
5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定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华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泉市桃北中路
28
号科技大
厦
地
址:平定县东大街
111
号
联 系 人:
话:
李先生
联 系 人:
话:
赵永春、鲍英
娈
电
0353-61885
78
电
0353-66690
9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
)
:
招标人或其招标
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
4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