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漳泽灌区修复建设工程设备三次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治市潞州区漳泽灌区修复建设工程设备第三标段
- 范围: 取水泵站、加压泵站更新改造,敷设灌溉管道51.13km、新建高位出水池1座,维修改造蓄水池3座 ; 第三标段(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两座泵站、灌区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孪生调度中心的所有消防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4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5-11-20 10:34:52
|
长治市潞州区漳泽灌区修复建设工程设备三次第三标
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
州区
一、招标条
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州区漳泽灌区修复建设工
程设备三次第三标段(招标项
目编号:
WQ14040220250
9120001
),已由长治市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潞州发
改审发
[2024
]9
号、潞州发改审
发
[2025]
12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
来源为申请上
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州区城乡供水服
务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治市潞州区漳泽灌
区修复建设工程设备三次第三标
段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年供水规模
为
561.
8
万
m
³
。其中,机井供水量
为
189.
6
万
m
³
(
地下水
)
,漳泽水库供水
量
372.
2
万
m
³
(
地表水
)
。工程建设内容
:
取水泵站、
加压
泵站更新改造,敷设灌溉管
道
51.13
km
、新建高位出水
池
1
座,维修改造蓄水
池
3
座。
招标内容与范
围:
第三标段(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两座
泵站、灌区信息化
建设及数字孪生调度中心的所有消防设备的
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交货地点:招标人
指定地点
供货期:同施
工工期
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持
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生产制造厂
商为代理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
一代理授权书
。(第三标段在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设备清单
中标
1
注
“
▲
”
的设备须提供代理授
权
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
供
货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等综合能力。
3
.2.
投
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以社保部门出
具
的正规社保凭证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
近半年内连
续
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第三方出具的近三
年
2
022
、
2
023
、
2
024
年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
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等不良记
录
截
图;
行贿罪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
企业、法定代表
人
)
;
3
.5.
一
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
.6.
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
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
.7.
第三标段(消防设备)
:
投
标人应提供至少一项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
注
:
1
、
近
5
年
指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
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任意一次与业主结算的发票、验收证明为
准
。(合同协议书须附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设备清单所在页、签字盖章
页
)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9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
(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
暂
扣
或者吊销执照
;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
5
年
11
月
20
日至至
202
5
年
12
月
11
日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
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在全国
公共资源交
件。
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
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在
全
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
·
a ngzhi.gov.cn/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
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
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
长治市)下
载中
心
《
建设工程远程开标
用户
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
锁(详情联系
CA
咨询电话)、确保
网
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
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平台
技术支持电话
:
0355-209
0080
;北京
CA: 0355-2136789
; 山西
CA
:
0355-2
09
005
8
。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
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
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
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
道:
i.go
v
.cn/
)
2.
纸质方式
提出
接收单位:长治市潞州区城
乡供水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刘先生
接受异议的地址:长治市潞州区
老顶山街道赵凹村东
3
电话:
0355-220
7673
九、其他公
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西
省
•
长治市)上发布。
十、监督
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部门
为
长
治市水利
局
、
长
治
市
潞
州
区
水
利局
联系人:苏先生、赵
先生
电话
:
0355-30290
40
、
0355-35873
15
地址
:
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街道长兴南路与解放东街交汇处西
北
、
角长治市英
雄北
路
212
号
十一、联系方
式
招标人:长治市潞州区城乡供水
服务中心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街道
赵凹村东
联系人:刘先
生
电话
:
0355-22076
73
代理机构:聚人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东环路太行明珠酒店后院盛钰商
务楼北六楼
联系人:王女
士
电话
:
0355-35211
0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
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机
构
:
(签名)
(盖章
)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