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区苏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上党区苏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上党区苏店镇15个行政村,包括苏店村
- 范围: 上党区苏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上党区苏店镇15个行政村,包括苏店村、南庄村、南董村、郝店村、北天河村、南天河村、小坟上村、司马村、冯村、王董村、义堂村、辛庄村、看寺村、贾掌村、前土门村2.3招标规模及主要招标内容:1、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2.5计划工期:19个月(570日历天)2.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2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6-01-12 15:45:05
|
上
党区苏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E
PC
总
承包
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4042120260112
0004-01
)
招
标项目所在地区:本项目位于上党区苏店镇
1
5
个
行政村,包括苏店村、
南
庄村、南董村、郝店村、北天河村、南天河村、小坟上村、司马村、冯村、
王
董村、义堂村、辛庄村、看寺村、贾掌村、前土门村
一、招标
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上党区苏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E
PC
总承包(招标项
目
编号:
1
40421202601120004-01
),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
和科学技术局以
长上发改审字
【
202
5
】
45
号、长上发改审字
【
202
5
】
11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
长治市上党区苏店镇人民政府
,
资
金来源为主要通过申请上级专项债券、地方
政府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
招标范围
2
.1
项
目名称:上党区苏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E
PC
总
承包
2
.2
建
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上党区苏店镇
1
5
个
行政村,包括苏店村、南庄
村
、南董村、郝店村、北天河村、南天河村、小坟上村、司马村、冯村、王董
村
、义堂村、辛庄村、看寺村、贾掌村、前土门村
2
.3
招
标规模及主要招标内容:
1
、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
5
个
村基础设施进
行完善。其中:道路提升改造
5
32441.60m2
,自来水管网更新
(
自
来水管网
2
324
2
m,
智
能水表
5154
块
,
水
表井
4
62
座
)
;
2
、
村庄环境改善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工
程
:
6
个
村配套污水管网。其中主、支管网
1
3861m
,
HDPE
双
壁波纹管;接户管
1
7
990m
,
U
PVC
管;污水检查井
4
89
座
;雨水工程:
4
个村配套雨水管道
5
144m
,
雨
水
检查井
1
54
座
。
2
.4
招
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涉及到的所
有
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
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
.5
计
划工期:
1
9
个
月(
5
70
日
历天)
2
.6
质
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达
到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
下资质:
3
.2.1
设
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
计
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给
水排水
)
执
业资格;
3
.2.2
施
工资质: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
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3.2.
3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
可以为同一人
)
;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
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网页截图
(
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负责人
、
施
工项目
经理
)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
.4
财
务要求:须具有
2
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期前最
近一次缴
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
费证明
(
需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
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
证明为准
)
;
企业
近
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
如
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
.5
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
目
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
标。
1)
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
力的协议书;
2
)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各方
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
合同的义务;
3
)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
投标的,相关投标均
无效;
4
)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
取
获取时间:
202
6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
6
年
02
月
12
日
五、投标文件
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
6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
六、开标时间
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
6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
操作
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
•
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
程远程
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
应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
A
锁
,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
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
电
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
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
道和方式
1.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系统
)
“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
2.
纸质方式
提出
:
接收异议的单位:长治市上党
区苏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治市
上党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牛
先生
电话:
185341095
28
九、其他公
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西
省
•
长治市)发
布。
十、监督
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上
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
南路
180
号
联系人:侯
女士
电话:
0355-808
9230
十一、联系方
式
招 标 人:长治市上党区苏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长治市上党区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
系电话:
1
8534109528
电
子邮件:
1
017066103@qq.com
招
标代理机构:山西维尼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西大街
5
5
号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
355-3562888
电
子邮件:
s
xwns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