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
- 项目地址: 霍州市汾河姚村河入河口至南涧河入河口段
- 规模: 本项目由水利部分与生态修复两部分组成
- 范围: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2.2项目编号:HSC-LF-20240182.3控制价:148.13万元2.4建设地址:霍州市汾河姚村河入河口至南涧河入河口段 ;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 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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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20 24 年 06 月 21 日至 2 024 年 06 月 23 日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该项目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15035754139 受理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水利局。 电 话: 0357-5623047 电子邮件: lfhzslj@163.com 五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汾东开发区4号 联 系 人:祁朝辉 电 话:1390347514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 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 联 系 人:周翔宇 电 话: 1503575413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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