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临汾市发布时间:2024-12-28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乡宁县昌宁镇
  • 规模: 一)生态护岸工程:鄂河干流0.971km;支流下善河0.126km;支流冯家沟2.906km;支流龙门河0.016km;(二)生态蓄水工程:①鄂河干流生态拦水坎31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液压坝1座;②支流下善河生态拦水坎4座(坎高0.5m);③支流冷泉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④支流冯家沟生态拦水坎2座(坎高0.5m),维修漫水桥1处;⑤支流龙门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三)生态绿化工程:铺装面积3974.21㎡,主要集中在鄂河干流;绿化工程总面积377969.79㎡,其中鄂河干流绿化面积371133.29㎡,下善河支流绿化面积1316㎡,冷泉河支流绿化面积556㎡,冯家沟支流绿化面积4764.50㎡,龙门河支流绿化面积200
  • 范围: 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2.2项目规模:(一)生态护岸工程:鄂河干流0.971km;支流下善河0.126km;支流冯家沟2.906km;支流龙门河0.016km;(二)生态蓄水工程:①鄂河干流生态拦水坎31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液压坝1座;②支流下善河生态拦水坎4座(坎高0.5m);③支流冷泉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④支流冯家沟生态拦水坎2座(坎高0.5m),维修漫水桥1处;⑤支流龙门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三)生态绿化工程:铺装面积3974.21㎡,主要集中在鄂河干流;绿化工程总面积377969.79㎡,其中鄂河干流绿化面积371133.29㎡,下善河支流绿化面积1316㎡,冷泉河支流绿化面积556㎡,冯家沟支流绿化面积4764.50㎡,龙门河支流绿化面积200 ;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勘察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项目详情

公示发布时间:2024-12-28 12:03:10

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202 4 12 28 日至 202 4 12 30

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勘察 设计 周期

1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960199 元(其中勘察费 940895元,设计费1019304元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

2

山西众泰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999890元(其中勘察费952400

元,设计费 1047490元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

3

山西千程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927521 元(其中勘察费 925210

元,设计费 1002311元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赵玉生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B09150900106

2

山西众泰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刘若宙

工程师职称证书

312073

3

山西千程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苏立超

工程师职称证书

12931081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2

山西众泰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3

山西千程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 山西华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15333601971

受理时间:上午 9 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乡宁县 水利局

话: 0357-6822770

电子邮箱: xnsl770@163.com

四、 联系方式

人: 乡宁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

址: 临汾市乡宁县 双塔路 20

人: 杜恒

话: 1345367555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 187号华宇国际B座24层A户

人: 王辉珍

话: 0351-56012 99 153336019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