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35比10kV变电所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项目项目(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省发布时间:2025-11-24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35比10kV变电所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项目项目3标段

项目详情

公示发布时间:2025-11-24 14:42:30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35比10kV变电所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项目项目(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1400000911002303001)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24 16: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1-27 16:00

本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35比10kV变电所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400000911002303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003电流互感器、低频低压减负荷及解列装置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3电流互感器、低频低压减负荷及解列装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北京新宇智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27893.40 3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北京新宇智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刘伟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北京新宇智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晋中市开发区中鼎物流园

联 系 人: 李文华

电 话: 15110395512

电子邮件: sjhygsg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路地环宇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96号太铁广场A座8层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643471112

电子邮件: Ldhygcz1@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